中山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步伐,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创新就业思路,拓宽就业渠道,以控制失业率为目标,以强化就业服务为手段,以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为重点,完善失业率控制和检测体系,大力推进就业、再就业工程。第一季度,全市城镇失业率为2.23%,比去年同期下降2%。
一是加大失业调控力度。把失业调控工作纳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失业调控工作方案,发挥就业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深入研究失业调控相关问题,把被动性失业调控转化为主动性减少失业。
二是加强失业统计分析与监测。完善失业统计制度,规范失业登记办法。第一季度,共有71名下岗失业人员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发挥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跟踪劳动力市场中就业、失业人员变化趋势,定期开展城镇劳动力状况抽样调查,实行动态分析监测,完善失业统计通报制度。
三是拓宽就业渠道,减少失业存量。鼓励和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允许用工单位采用弹性工作时间,制定小时和周工作制度。积极开发社区服务业中的就业岗位,重点开发面向社区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社区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第一季度再就业率达54.92%。
四是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培训经费800万元,用于提高培训工作水平。充分利用技工学校、中专学校和各镇区培训网点,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增强失业人员就业竞争力。
五是切实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政策。提高失业保险计发待遇。今年3月,全市失业保险金计发基数由原来的450元/月调整为574元/月,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364元/月调整为459元/月。简化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和审批手续,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政策保障。深入研究贷款担保、贷款贴息、贷款呆坏帐问题的处理办法。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并免费为求职者量身制定求职计划,帮助其实现再就业。
六是对"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实行动态跟踪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村(居)委会的作用,给每个家庭发出"致全市'零就业家庭'的一封信",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一户一册"进行实名登记造册,建立援助情况工作台帐,实行专人负责跟踪服务,根据"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的求职愿望、实际工作能力和就业岗位需求,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沟通协调,做好岗位推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