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五个统筹"精神,把加快后进镇发展作为建设和谐中山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围绕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的目标,实行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外部帮扶与启动内部活力相结合,解决当前困难与增强发展后劲相结合,统筹安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抓住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充分发挥后进镇的后发优势,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培育特色支柱产业,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
一、加强领导,加快后进镇城镇化进程。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后进镇的城镇化工作,按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要领导具体抓"的原则,加强协调,加快后进镇城镇化进程。设立镇一级推进城镇化工作机构,加大对城镇化工作领导、协调和管理力度,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在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帮扶和推动后进镇的建设发展。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出台了《市对镇区转移支付分类管理实施办法》,突出重点,加快城镇中心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功能。
二、完善城镇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对发展的引领和调控作用。进一步提高总体规划的前瞻性和科学性,高起点抓好各个层次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提高城镇化建设管理水平,带动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业化进程。集中力量建设交通主干线,完善交通网络设施。加快城镇中心区建设,开拓经济发展新领域。根据工业强市和发展第三产业的需要,按照拉大城镇框架,完善配套功能,提升城镇综合竞争力的要求,进一步加快中心区建设。充分利用公共投资的导向作用和基础设施的牵引作用,进一步加快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促进工业集聚,整合公共资源,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产业层次,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互动发展。
四、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市场化运作。一是建立多元化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拓宽城镇建设资金渠道。大力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市场化运作,增加城建资金。目前,突出抓好如下几项工作:一是鼓励集体和个人投资兴建各项基础设施,放开从事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限制。二是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企业、个人和外商以多种形式,参与镇区公用事业建设、经营和管理,促进城建资金的回笼和滚动发展。三是开放市政作业市场,推行特许经营制度。树立经营城镇的理念,推进市政公用事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五、制订推进后进镇城镇化进程的扶持政策。一是拓宽建设资金渠道,增强后进镇的发展后劲。对在后进镇范围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城镇维护建设税等,实行部分返还,用于后进镇建设,促进后进镇建设资金的良性循环。二是在土地使用上实行倾斜政策,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旧城改造,积极开展迁村并点,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做到集约用地。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部分,可作城镇建设用地折抵指标,不占当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完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帮扶,提高成效。继续有计划地组织市直单位、发达镇区的干部到后进镇任职或挂职,帮助后进镇加快发展。同时,组织后进镇干部到发达镇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驾驭城镇化发展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定期组织发达镇区与后进镇举办投资贸易对口交流会。经济发达镇区对后进镇的招商引资活动予以大力支持,加大帮扶力度,提高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