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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加快村务公开进程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5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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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把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日程,作为建设"两个适宜"城市、构建和谐中山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完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成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运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村务公开的整体协调统筹;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协调村务公开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法规与政策的贯彻执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协调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等财务审计监督。各镇区成立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强对村主要干部的责任考核力度,促进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配套措施,建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运作机制,做到工作有部署、有要求、有督促、有检查、有情况通报。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农村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及时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制度,团结广大农民群众,齐心协力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明确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强化监督工作。凡是群众关心的、群众想知道的、群众有疑虑的集体事务都要公开。把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集体分配、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村集体债权债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宅基地分配、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费税改革和农业税减免政策、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内公益设施建设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种粮直接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业、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等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加强民主监督。
    三、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监督小组主要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向村民汇报监督情况。民主理财小组主要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参与制定本村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
    四、积极推进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凡是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的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原则上遵循以下决策程序: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由村党组织统一受理议案,并召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民主决策事项的办理。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公布表决结果;对决定事项的实施情况,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决策程序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建立健全村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工作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建立健全村财务审批制度,加强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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