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重点发展农村体育工作,大力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落实配套体育管理服务,全面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一、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民健身水平
认真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不断掀起全民健身高潮。一是通过承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普及群众体育运动。先后成功承办了第12届世界青年女子手球锦标赛,第20届世界杯男子乒乓球赛,全国九运会柔道、男子篮球赛,全国田径大奖赛以及广东省十运会闭幕式等重大赛事活动。二是每年举办"体育节"、"全民健身活动月"等系列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三是不定期地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体育竞赛,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长跑、健身操、游泳、太极拳成为广大市民健身运动的普及性项目。广大市民崇尚体育、参与体育的热情高涨。目前,全市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约65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46%,人均公共体育用地达到2.74平方米,均高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全市共有国家级体育先进镇(区)6个、省级体育先进镇(区)10个、市级体育先进镇(区)17个、市级体育先进村45个、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6个。中山市被评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并被定为全国全民健身样板城市。
二、重点发展农村体育工作,丰富广大农民文体生活
紧密围绕"农村体育年"和"体育三下乡"活动部署,重点发展农村体育工作,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运动,活跃城乡群众的节日文化生活。鼓励和支持镇区探索体育与经济联姻方式,通过举办篮球赛、龙舟赛以及文化飘色等体育活动,开展经贸洽谈和招商引资,丰富了体育内涵。鼓励和支持社区和行政村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在各单项体协的组织下,定期或不定期的各项群众性体育活动贯穿全年,遍布城乡,活跃在各阶层,极大地丰富和提升了广大农民群众的业余文体生活。
三、大力建设体育设施,实现体育健身进社区
先后出台了《中山市各镇(区)"全民健身广场"建设补贴暂行办法》和《中山市行政村、社区全民健身苑(点)建设补贴暂行办法》,极大地推动了镇区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的步伐。坚持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发展规划,配合城镇绿化建设推行"园林体育"工程,在绿地建设的同时,充分考虑市民的健身需求,留出一定比例的用地建设体育场地设施。积极抓好"三边"工程,在城区公园、休闲苑、街心公园及部分社区修建一批健身路径,安装了多种健身器械。在镇区实施"一村一场一苑"工程,每个社区或行政村都建有一个以上水泥地标准篮球场和一个健身苑。目前,全市绝大部分社区和行政村建有不同规模的全民健身设施,初步形成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大小相结合的市、镇、村三级体育设施网络,实现了体育健身进社区。全市共有19个镇区的全民健身广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全市镇区总数的79.2%,157个行政村或社区建有健身苑(点),超过全市行政村(社区)总数的56%。
四、落实配套体育管理服务,提升全民健身质量
加强对各级群众性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体育经营项目以及体育活动的管理服务。加强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国民体质监测数据库,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为不同人群科学健身提供指导和服务。加强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经营从业人员等各类体育人才。目前,全市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1400多人,超过全市户籍人口的万分之十,高于全国文明城市的指标要求。发挥公共体育场所的作用,先后在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市全民健身广场以及小榄、沙溪等地挂牌成立了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站,为健身锻炼者提供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