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活鳗出口占广东的25%-30%,辖区注册鳗鱼养殖场9家,养殖面积6418.7亩。今年1-7月,出口鳗鱼484批、1240.7吨、1190万美元,日本、美国、阿联酋和香港为主要出口地。目前,中山所检的出口活鳗没有出现被退货或被检出禁用药现象。
一、高度重视,严把出口质量关。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以"孔雀石绿"事件为契机,狠抓渔业养殖质量。从8月16日起,中山市用最严格的抽检办法开展孔雀石绿普查,以"抓源头、勤指导、强监管、严处罚、重自律"为准则,实行电子监管,实施鳗鱼"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的管理模式,用铁的手段抓好鳗鱼的质量控制。全面摸清全市活鳗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情况,严格控制出口鳗鱼药残污染。8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领导来中山调研,对中山出口鳗鱼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二、全面普查渔业养殖,清查整顿鳗鱼养殖场。检验检疫人员对所有的出口注册和备案养殖场进行现场采样,按照"进出口水产品中孔雀石绿残留量检验方法"进行显性和隐性检测。按照广东检验检疫局的指示,指定专门人员,及时配备相应的试剂和检测仪器,并将相关检测结果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对出口鳗鱼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检查企业的源头管理和检测能力,尤其是注册和备案养殖场的监督管理、用药管理制度和追溯体系、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三、加强对出口鳗鱼及其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对允许出口的企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落实鳗鱼养殖场检验检疫注册和备案管理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及时发现养殖和加工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对出口产品扩大抽样比例,严加检验,确保出口产品不含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残留。
四、加强科研攻关,提高检测水平。不断加大科研工作力度,增加农残药残等多个项目的检测,便于出口企业在中山完成各项检测项目。针对活鳗出口,从今年7月份起中山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正式开展出口鳗鱼中噁喹酸项目的检测,标志着中山在进出口水产品兽药残留色谱检测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
五、建立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紧急通知精神,针对越来越多的技术壁垒,帮助企业从自身的生存发展和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出发,严格按照检验检疫部门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企业自律机制,坚决杜绝使用违禁药物,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