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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三项措施加强水资源利用和保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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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把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和"两个适宜"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和优化配置。
    一、加强制度建设,确保水资源管理规范化
    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征收水资源费,全市共有145家企业申办了取水许可证,水资源费收缴率达到100%,2004年水资源费征收额超过500万元。规范水事行为,对地下水、地表水实行限量取水,从2002年起对日取地表水5000立方米及以上、日取地下水1000立方米及以上、发电总装机1000千瓦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进行水资源论证。目前,已有7个重大建设项目完成水资源论证。积极开展《中山市水资源综合规划》、《中山市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中山市污水工程专项规划》编制,重点对中山市北部地区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水量、水质进行全面勘探,基本摸清地下水蕴藏规律。建立一支素质高、设备先进、反应快速的水环境监测队伍,对全市9条主要江河、13座主要水厂、13座小(一)型以上水库进行日常水质监测,编制水环境质量季报,并在汛后开展全市咸潮测点"一日一报"工作,确保全市用水安全。设立五桂山市级生态保护区,实施"三保护、三限制"制度,严格保护15座(占全市水库总库容的70%)水库水资源及周边环境。积极探索建立水灾害应急处理机制,通过确立责任制度、设立应急基金、建立应对涉水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和对策,增强应对水危机的能力。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包括紧急防汛期公布、水资源公报、水质公报和实时网上水雨咸情通报,建立准确、及时、公开透明的信息沟通渠道。针对中山市濒临海边常受咸潮侵袭的特点,制订并实施了《中山市抗旱防咸工作预案》,细化各种应对措施,每年市财政拨出不少于150万元作为应急资金。把长江水库作为战略性备用水源,配套建设了以其为源水、日供水能力达10万吨的长江水厂以应对水危机的发生。
    二、开展水资源治理和保护,确保水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按照建设美化、绿化、净化的河网目标,全面开展集中性内河整治工作,截至2005年6月,全市共投入资金6.93亿元,累计整治河涌160条460公里,清理水浮莲及水面垃圾30万吨,清拆建筑物2500多间9万立方米,堤岸绿化26万平方米,累计新开河道20公里,新增加水容量400多万立方米,河涌水文环境得到改善,河道水容量大幅增加。实施动力换水,率先在全省尝试利用潮差水能动力和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机械动力,加快河道水体的流动和置换,改善镇村内河水环境。大力推动水环境污染防治,出台了《关于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意见》和《中山市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实施工业园区模式及清洁生产,促进企业污染源工业由末端治理向预防为主和生产全过程管理转变。目前,全市已有6家污水处理厂动工,2006年污水处理率将达到50%以上。加强对河道及水库的重点监管,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清拆和搬迁位于江边的畜禽养殖场(点)、饮食店和垃圾堆放场。目前,全市大部分河涌维持在Ⅲ类至Ⅳ类水质,有些接近Ⅱ类,水库水质保持地表水Ⅰ类至Ⅱ类标准。
    三、创新水资源调控方式,确保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需要的不断扩大,采取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努力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空间和需求保证的调控能力,提高对水资源的社会管理水平,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针对南部地区易受咸潮影响的状况,从2000年起先后新建了坦洲铁炉山、神湾南镇、南朗黄泥坑等压咸水库,新增库容达207万立方米。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先后对22座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新增年供水能力超过1000万立方米。在水资源配置上,实行由建设区域性单项工程向构筑集群运用的全市性水网体系转变,根据咸潮上溯规律,通过对全市五大联围实行联合运用和集群调控,引外江淡水进入内河,把水库源水引入内河及缺水地区,做到东西互济、南北贯通,主水与客水优化配置,成功抵御2002-2004年连续三年历史罕见咸旱影响。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加强水资源调控。加快水价改革步伐,从2004年4月起,部分城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由原来不分行业按排水量0.30元/立方米调整为:居民及非经营性单位0.50元/立方米;工业企业0.60元/立方米;商业服务行业0.7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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