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今年1-8月,全市中小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量的93%。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建立和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政策导向。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中山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打造服务型工商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做好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等政策措施。从公平待遇、财政金融支持、中介服务、准入条件、领导力量等各方面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扶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3年起连续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扶持专项资金200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完善技术创新和创名创优方面的政策体系,引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创名创标。
(二)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重视运用政策杠杆引导、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相继出台了《中山市组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暂行办法》、《中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促进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积极指导并帮助具备技术创新优势的民营企业组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全市民营企业共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73个,占总数的69%。两年来,全市中小企业获得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共14项,省财政扶持资金840万元,对促进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成立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作为实施名牌战略领导机构,先后制定了《中山市十大名牌评选暂行办法》、《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从政策导向、资金扶持、组织管理、奖励办法等方面大力鼓励民营企业创名牌名标及免检产品称号。目前,全市拥有省级以上名牌名标及免检产品178个。积极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先后创建了电子信息、音响、五金、灯饰、服装、包装印刷、健康科技、精细化工、红木家具、食品、家电和装备制造业等18个国家级产业制造基地和10个科技专业镇。积极做好全省百强民营企业的申报推荐工作,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被评为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2家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分别在深圳证交所和新加坡成功上市。
(四)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扩大经营领域和范围,实现由传统经营领域向中介服务体系等一些现代生产服务业领域拓展。建立公共科技孵化中心,设立人才培训基地,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打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服务平台。一批从事新兴业务的中小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相继成立,目前全市从事信用担保业务的中介机构10家、从事技术援助的19家、从事质量检验的2家、从事管理咨询的8家。会计事务、法律咨询、人才培训、劳动就业等中介机构蓬勃兴起,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
二、下一阶段发展思路
(一)优化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消除体制障碍,规范市场准入,放宽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公用事业以及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落实平等竞争、一视同仁的政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构建高效务实的行政体系,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二)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我省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通过加强引导和扶持,务求在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发展,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更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加快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中小企业产业优化升级,引导民营工业结构向技术型、环保型、节能型转变,增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应用省九大产业竞争力研究成果,认真贯彻实施市政府产业政策和《关于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意见》,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培育和发展一批民间投资的装备制造业骨干企业,促进民营工业结构向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转变,改变全市产业结构偏轻、偏低的状况。
(四)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三项创新"。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指导,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加快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步伐。引导其创立品牌、创新技术、改革体制、规范管理,鼓励其创立自主知识产权、掌握核心技术、实施名牌战略,提升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引导和带领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利用两种资源,开拓国内外市场,扩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