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以强化四个环节为重点,狠抓河道采砂管理,全市河道采砂秩序明显改善,乱挖乱采现象基本消除,堤防运行安全,河道水质保持稳定。
一、抓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法制意识,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采砂造成河床下切、堤围深槽迫岸,桥梁基础外露、下沉以及取水困难等严重后果。以纪念"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为契机,大力宣传河道采砂、堤防管理等水事专业法规,印发《中山市河道采砂须知》,增强采砂户的依法采砂意识。把日常水政执法活动同法制宣传结合起来,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先后对河道采砂专项整顿行动、沿河岸砂石堆场整治等进行全方位报道,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二、抓规范管理,理顺采砂秩序
一是理顺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职责。明确由水利部门主管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彻底解决多头管理造成的职责不清的问题。二是合理规划,完善法规。认真勘测全市河道含砂情况,制定合理的采砂规划,实施"疏堵结合",严格规定禁采期、禁采区、可采区及可采量,做到定点限量采砂,确保堤防安全与行洪畅顺。出台《中山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砂石堆放场进行排查,明确砂石堆放场的选址、数量及规模,进一步规范砂石堆放。三是加强基础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对河道采砂许可事项进行认真审查清理,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与网上服务,河道采砂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合理、有序的轨道。
三、抓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
积极构建市、镇两级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网络,由水政监察队伍担负起河道采砂监督管理的职责,每年市财政安排40万元作为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专项经费。各镇区及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成立水政监察中队,水政检察队伍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兼职为主向专职化方向的转变。全面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依法行政教育,系统学习水行政执法业务。建立《水政监察人员工作守则》、《巡查工作制度》、《罚缴分离制度》等11项行政执法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四、抓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非法采砂活动
加强对河道的巡查监管,通过深入一线、明查暗访,及时、准确地掌握各地采砂动态,适时组织专项执法行动,切实抓好每年的全省"违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月"专项统一行动,近3年来先后对本市辖区的磨刀门水道、横门水道等主要河道进行集中突击巡查,始终保持了对非法采砂的高压打击态势。针对非法采砂的流动性大、夜晚偷采的作业方式,实施24小时监控,利用深夜或凌晨实施"零点行动",实行"水查陆打"的方法,集中人员、船只、车辆对重点河段进行突击巡查,并与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加强与周边市(区)水利部门的联合执法,自2002年起先后与佛山市顺德区、江门市新会区及珠海市斗门区的水利部门签署了联合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协议,开展了4次声势浩大的联合执法行动,联合执法巡查河道达1600多公里,查处违章采砂船35艘,有效遏制了市际边界河段违章采砂现象。近3年来,全市查处非法采砂作业船只459艘次,罚款22万元,依法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8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