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月26日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中山市被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是自1995年以来,广大中山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动力,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既适宜居住又适宜创业的城市为目标,实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取得的一项重大成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工作,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历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报告都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出具体部署,使创建工作真正成为"一把手"工程。2001年出台《中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划》,提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措施,确定了2005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二是建立完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评选、考核、奖励制度,把创建绩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挂钩。2004年12月,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和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会议,部署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制定《中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解表》,进行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坚持每年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个人及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每年召开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安排落实文明创建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创建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评比。各镇、街道办事处都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协调创建活动。四是抓好经费保障,各级政府把精神文明建设的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完善阵地、设施建设。
二、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让市民真正成为创建工作的主体
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投资环境创新,努力消除阻碍发展的消极因素。启动以公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公有资本成功退出微观经济领域,政府不与民争利,极大地激发了市民的创业欲望和社会整体的创造活力。目前,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占经济总量的90%以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超过11万户,约三分之一家庭自己做老板;拥有电子、灯饰、健康科技、包装印刷等18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和10个专业镇。簇群经济、特色经济、民营经济成为中山经济蓬勃发展的坚实基础,企业和个人作为城市建设者的主体地位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尊重市民的民主权利,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村(居)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推行政务公开,落实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一些重大决策出台前,采取旁听、听证会、社会讨论等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在实行市长接待日、市长专邮等制度的基础上,开设"城市论坛",搭建起让市民公开表达意见、参与公共管理的新平台,提升城市的开放度和文明度。三是优化社会发展环境,让市民充分享受文明创建成果。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建设阳光型和服务型政府。2000年以来取消了73%的行政审批项目,2005年4月正式开通行政审批服务在线系统,成为全国最早探索全部审批项目上网的城市之一。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建设诚信中山。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稳定,成为广东唯一一个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坚持起点高、要求严、措施实,城市功能设施完善、市容整洁、秩序良好。坚持可持续发展,大力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增长,目前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7.54%,人均公共绿地达9.76平方米。率先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达到99.39%,并稳妥推进农村保险向城市社保并轨。健全涵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全市困难家庭子女均被列入资助范围。连续实施安居工程近20年,基本解决了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确保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鼓励支持市民创业,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控制在2.5%以下。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主题活动,表彰优秀员工,重视保障外来工权益。
三、弘扬优秀人文传统,全面打造文化强市
大力开发利用人文历史资源。投入1亿多元重建孙中山纪念馆,加强孙中山故居周边环境的保护。编写《中山市志》、《孙中山志》等出版物,在中小学校开展中山历史人文教育,举办"好山好水好儿女"中山文化名人推广月活动,广泛宣传报道地方历史文化和杰出人物。推动企业文化建设,让员工有强烈归属感,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组织开展中山人精神大讨论,提炼出"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时期中山人精神,增强城市发展的精神动力。重视挖掘蕴藏在民间鲜活、富有生命力的地方特色文化,积极开展民间传统文化活动,注重把现代人文精神注入传统文化形式。4个镇获得全国"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称号。从1988年开始,每年春节都举行的以扶危济困为主题的慈善万人行活动,迄今共募集善款3亿元,已成为具有时代性、持久性、群众性特征的新民俗,成为中山人发扬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博爱精神、关心社群、关爱弱者的生动写照。
四、丰富创建活动内涵,全方位提升市民现代文明意识
高度重视现代公民意识和公民道德的培育,引导广大市民把提升文明意识和文明素质作为自觉的行动,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促进人的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为先导,弘扬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制订颁布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公共场所行为守则,促进公民现代文明习惯的养成。开展中山全民读书月、中山合唱节、中山社区文化艺术节等,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评选十杰市民、十杰青年等活动,强化公民教育的示范效应。开通"文明中山网",开展市民文明意识与行为问卷调查等活动,提高文明创建的公众参与度,引导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完善。坚持城乡共建,持续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有效推进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市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设立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德育基地,构建起社会、家庭、学校教育三结合的未成年人教育社会化大德育体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理论教育和研究,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建立和完善了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出台中心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意见,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纳入学习计划。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意识。坚持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每年开展全市纪律学习月活动。建立实施了中山市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大力开展干部培训,构筑干部终身教育体系。采用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办法,每年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在经济、法律、科技等方面的素质。除定期安排干部到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培训外,先后有17批次近600人分赴英国牛津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等国外高校培训。做好每年的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工作,加强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从政道德教育。组织全市理论骨干,成立理论宣讲团,深入开展理论宣传与研究,每年送课下基层达百余场次。重视理论和社科研究,重大调研课题实行市党政领导负责制,社科研究课题实行年度立项制。近年来,市党政领导开展重大调研课题66个,形成了共60多万字的研究报告,社科立项课题40多项,形成120多万字的社科研究报告,其中40多个课题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