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中山市七项措施加强禽流感防控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28日
分享:

    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格防控重大动物疫情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重大动物疫情疫病得到有效控制。截至9月,全市家禽禽流感免疫密度达98.7%,其中,种禽场、大型家禽养殖场的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生猪口蹄疫综合免疫密度达100%。
    一、狠抓全面免疫工作,提高免疫效果。加大动物防疫免疫投入。今年预算投入460万元加强动物防疫,保障全市防疫物资储备充足。率先在全省实行对饲养禽畜户免费提供禽流感疫苗及口蹄疫浓缩苗,确保疫苗及时送到养殖户手中。近期市财政又追加100万元作为农业、卫生部门防疫经费,重点提高疫苗储备和免疫率。狠抓禽流感免疫工作,提高免疫密度,保证免疫质量。要求对种禽、规模化养禽场的家禽、水禽实施强制免疫,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认真摸清小型养殖户和散养户分布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免疫,力争做到"市不漏镇、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禽、禽不漏针",消除免疫空白点和免疫死角,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发生的风险。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充分发挥省级禽流感监测点的平台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禽流感疫情监测制度,对集约化、规模化养殖场实行兽医卫生许可制度,定期开展监测,从源头上把住禽流感疫病控制关;对广大农村散养动物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样监测;加强运输环节的防疫监督。逐步在村一级设立畜保员,负责所在村养殖户、养殖品种和免疫情况的统计工作,便于及时开展对疫情的科学监测和全面免疫注射工作。通过科学的疫情监测,大大提高了动物防疫的预警水平。
    三、加强对禽类及其产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产地检疫和市场监督。狠抓禽类及其产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严把进出口检验检疫关,防止境外禽流感疫情传入。加大重点地区入境口岸可疑物品的查验力度,提高抽查比例,防止进口物品中夹带疫情流行地区的禽类产品。严格执行《中山市畜禽批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冷冻肉品卫生管理暂行规定》,切实加强禽类动物的产地检疫和对运输、交易市场等流通环节的监管,重点加强来自疫区禽只的查证验证,切实做到到场、到户检疫,严格凭免疫证明出具检疫证明。加强畜禽产品流通环节检疫。重点加强家禽批发市场检疫和卫生消毒,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突击性监督检查相结合,流通环节与生产环节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大力度打击经营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的不法行为。重点加大对来自疫区、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无证或证物不符以及其他不符合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及其产品的查处力度,确保供应上市的家禽及其产品合符安全健康的食用标准。
    四、强化疫情处理,狠抓关键环节,彻底拔点灭源。完善疫情呈报制度,要求各地一旦发现禽畜疫情,立即报告防疫检疫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经上级动物防疫专家鉴别诊断后,确认是禽流感疫情的,要及时严格按疫情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并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采取封锁、扑杀、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早、快、严、小"地处理疫情,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及时扑杀一起,严防疫情扩散。
    五、加快推进家禽饲养方式转变,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措施。逐步改变目前农村普遍存在的家禽饲养分散、管理粗放、防疫条件差的现状,改变鸡鸭猪混养、水禽与其他家禽混养等落后饲养方式,引导农村发展符合防疫条件要求的适度规模养殖,提倡标准化养殖、集约化养殖。推行清洁养殖,改善饲养环境。落实严格的清洁和消毒制度,定期实行带禽消毒;病禽及其粪便、垫料不得随意丢弃,必须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逐步推行家禽定点屠宰,减少活禽交易。
    六、加大禽流感防疫技术培训和宣传,实行群防群控。卫生、农业部门深入镇区举办动物防疫培训班,对口蹄疫、禽流感和猪链球菌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提高群众对重大动物疫病的认识,做到科学防治。先后有1452个养殖户参加了培训,全市畜禽养殖、经营户的防疫意识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注意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政策和法律,争取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七、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完善防控机制。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各镇区政府对本镇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各镇区的主要领导是动物防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认真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绝不允许对禽流感防治工作采取不重视、不过问、不落实、不负责的态度。各部门实行责任制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在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新媒体
微信 微信 微信二维码
手机版 手机版 手机版二维码
中山市 中山市 中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