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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实施四项助学工程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0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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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把解决群众“上学难”问题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紧抓好,积极创建教育强市,提升教育质量。 
    一、实施基金助学工程,营造全社会捐资助学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扶困助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扶困助学工作的意见》和《中山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形成了政府牵头、社会参与、学校配合的工作机制。设立“扶困助学专项基金”,市每年为扶困助学注资200万元;全市18个镇(区)设立了扶困助学基金,每年注资20—50万元。截至今年6月,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市扶困助学专项基金筹集资金1148万元。建立分级负责资助制度,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规定的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期间,市直属学校由市政府资助书杂费,镇区学校由镇区资助书杂费;高、职中阶段就读期间,由市镇两级政府资助;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的贫困家庭学生,市政府以贴息贷款的方式给予资助,镇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定额资助。2004—2005学年,全市接受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达6804人,占在校生的2.2%,资助资金291万元。2005—2006学年,全市近6000名贫困家庭学生提出助学申请,预计资助资金500多万元。 
    二、实施“组合”工程,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问题。一是结合创建教育强市,超常规加大教育投入。2004年全市教育经费达18.37亿元,同比上升42.5%;在校学生人均教育经费达5849元,同比增加1689元。二是加强教育收费监管,严防教育乱收费,减轻困难家庭经济负担。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五统一”,落实“一费制”,严格实施“收费公示”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改革财务管理方式,镇区学校不设财务,由镇区统一管理;积极拓宽教育收费群众监督渠道,借助各种媒体和政府信息网及时公布收费标准,设立治理教育乱收费投诉受理机构和举报电话;对学校收费工作实行层级主要领导责任制,将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效作为考核镇区领导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三、实施优质教育工程,解决中小学生上优质学校难的问题。投入资金11.22亿元,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整合教育资源,涉及232所学校;投入2.2亿元,加快中小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全市学生人机比例达到8:1,计划今年底实现全市校校通光纤。目前,全市已有19个镇(区)成功创建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区),共有中小学等级学校158所,优质学位占中小学总学位的53%,优质学位供不应求的状况得到缓解。 
    四、实施“挖潜”工程,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充分挖掘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招生潜力,想方设法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创造条件。一是充分发挥公办学校作为招收入学主渠道的作用。2004—2005学年,全市义务段中小学共招收80614名外来工子女入学,其中公办学校安排学位43018个,占全市外来工子女入学总数的53.36%。二是大力扶持以外来工子女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低收费民办学校发展。采取在购买建校用地、租赁闲置校产等方面给予优惠,拨出专款或调剂物资支持改善办学条件等办法,对低收费民办学校予以扶持。目前,全市共开办民办学校38所,在校学生达58000多人。三是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依法依规加强民办学校管理,监督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指导民办学校配强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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