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中山市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截至10月,共取消收费项目30项,降低收费标准5项,停止征收1项,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4230万元。
一、清理行政事业收费。取消涉及公安、财政、文化等部门包括边境管理区通行证费、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费等27项收费,年减负259万元。明确要求各行政收费单位不得强制要求购买证照外框并收取工本费,减负150万元。
二、规范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进城务工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取消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费,降低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800万元。
三、规范车辆收费。机动车牌照工本费实行全国统一的收费标准。降低15吨以上的货车、各种集装箱车通过市内普通公路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减轻车主和企业负担约200万元;从今年7月1日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公路客运附加费,减轻车主负担690万元。
四、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收费秩序,继续降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涉及金额47万元。
五、调整和规范医疗收费。出台了《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新增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采取升降并举的方式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标准进行调整和规范,减轻群众负担20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