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早部署,积极应对,全面清理企业欠薪案件,严厉查处拖欠民工工资行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社会稳定。截至12月,全市共发生欠薪案件39宗,比去年同期下降45%,涉及5148人,涉及金额414万元。目前,已处理30宗,其余案件正在处理中。
一、坚持分类管理,区别对待。从今年11月份起,劳动保障部门加大市镇两级联合监察执法力度,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和密度,至12月初,全市共检查用人单位963家,涉及人数近11万人。排查过程中,一方面做到提前介入,及早预防,对企业实行严密监控,指定专人跟踪落实,变被动管理为主动出击,从源头上防止欠薪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加强对重大欠薪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管理和重点监控。对有拖欠和克扣行为的企业,责令其立即补发;确不能立即补发的,责令制定清欠计划,限期补发;对已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实行专案跟踪制度,防止反复;对仍未处理的拖欠工资案件,采取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及时迅速地予以处理和解决。
二是完善诚信评价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配合年底企业欠薪专项检查,加快诚信评价工作进度,推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将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按规定分别认定为不同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督管理,建立企业守法诚信档案数据库。截至目前,已有2419家用人单位纳入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网,占全市工业企业总数的10%以上,大多数属较规范管理的企业,其中A级有130多家用人单位,B、C两级有2200余家。通过实施诚信等级评价,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推动企业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欠薪行为的发生。
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劳动保障、信访、公安、建设等部门实行部门联动,发挥部门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欠薪案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劳动保障部门与建设部门联合互动,严把入口关,共同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严格工程造价3%的保障金,至11月已收取保障金6433万元,涉及工程项目324个,涉及工程造价2.09亿元。严处欠薪行为,对有欠薪行为的建筑企业,责令其限期发放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对严重欠薪的建筑企业,如无力支付所欠的工资,启动工资保障金,并吊销其建筑资质证件。目前,全市已处置10宗建筑行业欠薪案件。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通过联合行动,成功处理15宗企业欠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