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开展企业治乱减负的工作部署, 深入开展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全面清理不合理的收费、罚款、集资和基金项目,坚决不准出台新的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摊派的行为,建立健全治乱减负监管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收费公示制度。近年来,全市共取消涉及企业收费项目179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35299万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清除面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03年以来,共取消收费项目80项,减轻企业负担8000多万元,涉及公安、交通、建设、工商、经贸、外经贸、卫生、财政、物价等20多个部门。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减轻受突发疫情影响行业企业负担。2003年,为减轻“非典”疫情对部分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对旅游景点、旅行社、旅店、餐饮、娱乐、水路客运、公路客运、出租车、批发零售和房地产等行业减免部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府性基金项目9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项。全市共减免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2625万元。2004年以来,国内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对中山家禽养殖业和加工企业造成一定影响,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养殖户全额免收公路货运附加费、畜禽及畜禽产品防疫检疫费等7项收费,严防价格异动,消除群众恐慌心理,鼓励个人和企业继续发展养殖业,共减免175万元,积极消除禽流感疫情的消极影响。
三、加强对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的专项整治。把治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问题列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重要内容,结合《国务院关于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入贯彻落实,开展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情况的专项清理,重点检查已取消的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项目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等政策的落实情况,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大对机动车乱收费和道路站点整顿力度。根据国家和省做好道路站点清理整顿工作的有关要求,撤并6个收费站,保留8个收费站点,大大降低了收费站成本,减轻车主负担。成立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把从源头上治理公路“三乱”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认真组织检查已取消涉车收费项目的落实情况,并对涉车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二是严格依法处理交通违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有交通违章罚款和机动车辆行政性收费要足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整顿机动车辆检测站,规范检验检测收费。公安交警部门认真执行公安部、交通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的监督管理,明确监管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巩固和推进乡镇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开展“三查”和一系列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回头看”活动,对近年来开展的治乱减负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下企业调查研究的方式,广泛听取企业意见,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碰到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要求各单位结合乡镇企业反映的热点和重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措施,对收费项目及其标准实行公示制,确保治乱减负措施的贯彻落实。目前,国家已取消的向企业收费项目得到落实,全市基本不存在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近几年没有新出台面向企业的收费项目,在治乱减负工作中没有出现顶风违纪案件。
六、推进加快依法行政,规范各类收费行为。《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全市各镇区、有关部门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把改善和优化企业经营环境作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重点,从治理“三乱”逐步延伸到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审批环节、加强为企业服务等方面上来,标本兼治,规范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治乱减负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规范政府行为。继续推行“两票一证一卡”、“收支两条线”及收费公示制度。逐步试行收费管理责任制、行政执法部门执收执罚评议、企业交费报告等制度,加快全市治乱减负法制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