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对三角镇控规整合A、B、C、D、E片区进行控规调整的请示》(角府示〔2013〕1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关于《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D片区》及《中山市三角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整合-E片区》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上述两控规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有关结论,同意启动调整。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上述两控规的调整方案,方案中应加强控规与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衔接,进一步核实用地权属数据,并按法定程序对调整后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含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交通发展集团及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的意见及处理结果。
三、你镇应完善上述两控规调整方案的技术论证,加强控规编制技术路线、成果形式与我市现行技术规范之间的衔接,明确街区划分的方式,并界定用地布局和配套指标街区间统筹平衡所需遵循的原则。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27日